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 1. 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市委、上级政法委的部署,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; 2. 根据市委主要工作任务,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,并督促贯彻落实; 3. 组织、协调、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; 4. 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,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严肃执法、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; 5.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,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,督促、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,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; 6. 加强调查研究工作,总结新经验、解决新问题,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政法工作的新路子 7. 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,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、管理政法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; 8. 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工作; 9. 办理市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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